昆明: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五强化”促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3-27 10:24:33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这两名同志的违纪问题,暴露出我单位在财务制度执行、人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局党委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出了‘红色预警信号’。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局党委要结合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近日,昆明市司法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对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专题会上提出整改要求。

此前,纪检监察组对查处的两名科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发现市司法局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规定不严格等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明确要求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近期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把好选人用人关,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分析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局党委对建议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立即指示局政治部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摆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缺陷,从“五个强化”做出了具体的整改工作安排。

强化学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要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工作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处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强化监督制约,尤其要通过与纪检监察组的同频共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压实责任,努力构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格局。

强化执行,将严管与厚爱结合的要求落到实处。局党委将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做好两位违纪同志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共同与受处分党员进行面对面思想交流,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分析失职失责的原因、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及时传递组织关心和关爱,引导鼓励受处分党员端正态度、正视问题,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作为。

强化警示,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由局党委和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召开全局系统“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规,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使全体干部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从突出问题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深处亮起“红灯”

强化制约,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局党委将切实吸取违纪案例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昆明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昆明市司法局合同管理规则》等制度规定,规范政府采购审批、财政资金使用及合同签订等流程及报批手续。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做到采购过程清晰、公开、透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针对一名正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即出现违纪问题的情况,深刻分析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观、作风关、廉洁观,考核评价干部时既看能力,更看人品,把一时成绩与一贯表现结合起来,把作风廉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靠得住能放心作为选拔任用的标准,选拔和配备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