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实做细回复工作,1至2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570人次。
健全完善机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根据《中共永德县纪委 永德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回复时限、规范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及时准确。
规范审批程序。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的方式,从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等一一作出明确要求。坚持规范廉政审查程序、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按照“多室联审”原则,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纪检监察等承办室逐一联合审查,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围绕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组织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回复意见,做到回复意见有据可依。
加强廉政档案管理。健全完善信息收集、动态更新工作制度,全面收集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不断加大廉政档案运用力度,注重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多渠道收集廉情信息,强化对干部个人私德、社会公德和为政品德的筛查,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更加全面精准。
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审查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提前审查,针对相关信访件、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避免选拔任用、评先推优干部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及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禹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