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开好“药方” 用好监察建议除“病灶”

发布时间:2020-03-14 08:12:54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你单位在完成金平县住建局安排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未认真严格审核把关,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发放……”

“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公务接待、校企合作、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针对不同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问题,金平县监委向相关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金平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充分发挥监督“治未病”第一职责的同时,贯彻落实“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防微杜渐”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精准监督、定位监督作用,用好用活监察建议,达到除污清尘、“去痛去病”的效果。

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巡察工作中,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针对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执行规章制度有偏差、不担当不作为及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用好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把脉问诊”“对症下药

为发挥好监察建议书的利器作用,避免“一发了之”,确保每份监察建议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通过电话提醒、书面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跟踪问效,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全面、深入整改,及时发现监察建议书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推卸责任、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应付整改、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监察建议发出有力、行之有效。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和‘回头看’,对问题的彻底整改和错误的纠正,也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方向不走偏,更好地服务群众。”接到监察建议书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谈道。

“利器在手,用好用活是关键。通过监督中发现问题并下发监察建议书,不仅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有效抓手,也督促监督单位自查问题、自找不足,压实责任、扛起担当。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的同时,将继续用好利器、法宝,实现整改一次、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