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抱有侥幸心理,通过这次传达会,对我来说,既是一次动员劝告会,更是一次警醒救助会,使我能更加深刻地进行自我反思、自我醒悟,也更坚定了我向组织主动坦诚说明自身违纪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的决心和勇气。” 前不久,西山区海口街道科级干部李某经过再三考虑,主动敲开纪委监委的大门,如实交代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悔过自新,并将违纪款全部上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该区纪委副书记表示,鉴于李某主动交待问题,及时上缴违纪所得,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从轻处理。
在西山区,类似于李某一样主动到纪委监委交待违纪问题的绝非是个例。近年来,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强化震慑、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做到典型案例必通报、必查摆剖析、必开展警示教育、必以案促改、必回访督促,不断提高监督效能,真正把监督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
同时,该区深入基层调研,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督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固根守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鼓励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去年以来,共有10名党员干部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问题,收缴违纪违法所得72600元。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西山区积极探索加强制度约束,让贪腐的‘代价’越来越大、侥幸的‘空间’越来越小,对违纪违法者形成强大震慑。”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为避免“一惩了之、一处了之”,努力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实招力措,把党员干部身边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活教材”,帮助受处分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变“有错”为“有为”。(王银行 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