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深化标本兼治

发布时间:2020-03-02 09:14:2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现对你单位提出以下纪律检查建议......”绿春县纪委向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的单位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同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近段时间以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压实整改责任,靶向治疗,深化标本兼治,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不断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建议的具体适用情形,严格遵循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制发及审批程序,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建议。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建立完善了跟踪督查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抽查回访,通过电话督办、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推动监督单位建制堵漏、以案促改,着力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最大效能”。对落实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