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强化日常监督 落细落实监督首责

发布时间:2020-02-26 12:10:57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把日常监督做到位,坚持抓早抓小,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效问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6件,立案109件,结案1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

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执纪审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工作及干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漏洞,现对你单位提出以下纪律建议……”这是区纪委对区人社局党工委作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书。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好“监督再监督”,这只是区纪委监委做实日常监督的一个方面,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开列“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同时,为避免“一发了之”,还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督办、提醒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为了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该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把日常谈心谈话融入全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知错改错。

区委巡察办在第九轮巡察中发现全区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漏洞,向红塔区农业农村局派出《五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责任清单》,建议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全区“三资”管理的调研,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尽快出台下发可操作性强的“三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乡、街道“三资”中心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区“三资”管理工作。

“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的基础上,又坚持‘纠偏匡正',着力督促整改问题,要求案发单位深挖典型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制度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症结,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注重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典型案例庭审旁听,利用身边“活教材”的警示教育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典型案例公开开庭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汲取教训,预防在前,以案为鉴,用“活教材”筑牢“廉洁堤”,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确保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达到对比查漏、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的效果。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今天的提醒谈话让我意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及时进行整改。”该区某街道某社区某组长在接受提醒谈话后说道。

区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注重用好制度和教育的戒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等纳入党员干部铸形塑神的“必修课”,增强党性,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制定出台《红塔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小处入手、从日常抓起,守好第一道防线。

“开展提醒谈话工作就是要通过多过问、常提醒、严教育、真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从小事小节管住党员干部的言行,使其对纪律心怀敬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努力为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奠定坚实基础。”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

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紧盯节假日、专项督查等重要节点,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推磨式”监督检查;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前三种形态威慑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9年,全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6人次。

用好问责利器,激励担当作为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落实,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六个走在全省前列”和区委“三抓三保”决策部署,突出落实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问责8个单位19人。

“为严格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我们继续按照《红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完成季度派单制,督促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照方抓药',进一步形成了清单定责、纪实履责、全程督责、会诊考责、严肃问责的闭环责任链,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对于出于公心、情节比较轻微且事后积极补救的,可以启动容错免责程序。

聚焦监督重点,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等问题,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9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追究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单位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问责3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1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5人、2个单位。

此外,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鼓励干部在工作中冲锋陷阵、担当作为,用好用足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工作中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失误、过失,予以免责或减责,切实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给干事者撑腰。对接受的各种告状信、检举信,核查属实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核查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公开正名,并对进行诬告陷害者,严肃追究纪法责任。(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