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室审核县(区)职务犯罪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9人;回访受处分人员172人……”
2019年,玉溪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严格工作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从政治的视角去观察、思考、分析、把握、判别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要求快审快结,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严肃性,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为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市纪委监委强化自办案件审核把关,认真落实形式审核、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征求意见等制度,认真审核案件证据、程序,准确认定违纪事实、性质,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收集、固定等要求和标准规范取证行为,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补证或补充审查调查,倒逼办案部门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要坚持开展日常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对全市各县区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报备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全市重点案件的质量不断提升。”市纪委监委针对2019年度案件增量大、时间紧的实际,从县区审理室抽调人员,对各县区选送的27件影响较大的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评查做到严格标准要求,保证评查效果。去年共审核把关县区移送审理起诉案件40件,检察机关退查率持续在较低水平,未出现无罪案件。
通过“以战代训”的形式,“实战式”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编印业务学习资料,做好业务传帮带。对案件形式审核、实体审核、制作阅卷笔录、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等知识要点进行讲解,并加强实战辅导,大大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了市、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干部的技能水平和案件审核把关能力。
“案件审理工作是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重要保障,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维护纪律严肃性的有效手段,保障党员合法权力的重要途径。”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审理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既讲政治、又讲证据”,把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使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既治病树、又护生态”,既要通过“个案”“治病树、拔烂树”,更要“见森林、护生态”;要“既严格审核、又协作配合”,形成案件审理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态度,一以贯之推进全市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杨涓涓 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