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向我们移交的问题线索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立案条件成熟,为我们在立案后快速突破案件奠定了扎实基础……”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案件办理汇报工作会上交流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把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种监督整合起来,理顺关系、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做到及时补位不抢位,既互移线索、信息共享,又相互监督、互为促进,深入推进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和深度融合。
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强化协同联动,下好监督工作“一盘棋”。巡察组做实做细巡前“基本功”,主动向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管室等沟通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听取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巡前掌握易发多发问题风险点等情况,制定“作战”部署,靶向发力开展巡察。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予以移交给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可以根据需要提请巡察组提供已巡单位相关问题具体情况。同时,采取巡察派驻联动,巡察前向派驻机构提前跟进沟通,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做好“预习功课”;巡察中派驻机构与巡察组同向发力,积极协助巡察组查找问题;巡察后派驻机构持续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到位、规章制度完善到位。
此外,建立完善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室的协作配合机制,纪检监察室发挥办案业务能力强的优势,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熟悉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的强项,两者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同向发力,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实现了“1+1>2”的效果。
“我们将通过厘清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内涵,着力完善分工明确、各有侧重、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制度性联动机制,实现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力量互补、监督成果共享,确保‘联’有支撑、‘动’出实效,形成监督合力,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9年区巡察办共对10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95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了结5件。巡察组统筹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反馈15次,进行整改情况专项检查评价3次23个单位。(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