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不断深化从严执纪问责与合理容错纠错有机统一的实践探索,在坚持精准有力问责立起纪律制度刚性的同时,通过合理容错纠错体现纪律的柔性,刚柔相济,对待受处分、被问责干部,让他们有改正错误、失误的机会和出路,回归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正轨。2019年至今,共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的4个党组织、29名干部问责,8名干部受到容错处理。
突出重点,精准问责。突出洱海保护治理这一重点领域,严格按照新问责条例,紧盯失职失责问题,把握问责界线,找准问责对象和精准问题的突破口,着力对落实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不担当和以权谋私、牟利等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肃风正纪,拉紧防线,使问责精准,严防问责泛化,切实为洱海保护治理决策部署和各项建设措施的落地开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对标对表,有力问责。严格对标对表新问责条例,在突出追究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等11大类问责情形的同时,紧密结合该市重点工作实际,聚焦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失职失责问题,让问责有力,使问责工作成为促进干部履职担当、加强洱海保护治理、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
严管厚爱,暖心问责。正视多数被问责干部熟悉基层工作、具备较强业务和组织能力等优势,合理运用容错纠错、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等关怀和激励机制,既严管又厚爱,给予受到问责干部改正错误机会,让他们从掉队道路上及时赶上,用“暖心”的温度,共同守护“洱海蓝”。
治病救人,正向问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日常多管理、多提醒,对受到问责干部认真做好回访教育,戒除他们自暴自弃的思想,把他们拉回正视错误、勇于改错,积极向上的轨道,着力正向问责,激励受到问责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