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聚焦主责主业 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0 17:22:04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84件次,增长62.83%。”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9件,增长61.08%。”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7件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

这是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向人民群众交出的2019年“成绩单”。

2019年,昌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工作中,该县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行“2+1+1”工作模式,探索“蹲点式”“体验式”“交叉式”“推磨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统筹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尖兵”“前哨”监督作用,统筹巡察利剑监督,通过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合力,形成权责清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

同时,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紧盯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涉及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问题以及发现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此外,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着力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降低办案风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实行案管、审查、审理相对分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围绕强化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通过轮岗交流、抽调办案、新人跟案、“主办+协办”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提高执纪执法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