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派驻监督新模式,发挥“驻”的优势,强化“身份识别”,全面提升派驻监督成效。
“蹲点式”监督,深入查找“病灶”。各派驻机构主动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和巡察机构联合开展联动监督。联合监督室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了“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联合市委巡察机构对监督联系部门进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监督联系部门“廉政数据库”,全面掌握监督联系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督促市卫健委及8个直属党组织对市委第六轮轮巡察发现的164个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清退了违纪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明察暗访、“蹲点式”等方式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督查,进一步纠正负责综合监督单位“四风”问题,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采取联动式、蹲点式等监督方式,实地监督检查96个学校,对在营养餐资金、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上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体验式”监督,在“精准”上下工夫。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监督联系单位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岗位,以“体验式”方式,了解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参与接待办事的群众、企业,近距离监督行业部门服务效能。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到信访局接访大厅开展“体验式”监督,对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对9家市直单位落实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体验式”监督,发现问题21个;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完成营商环境监督检查,调研走访重点企业13家,从制度机制上查找营商环境的问题和原因;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少数部门在思茅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截污管网运行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给予主要领导诫勉问责。
“组团式”监督,“抱团”形成合力。用好用活“2+1+1”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在重要工作或专项监督检查时,对各组力量灵活调配,通过交叉监督、联合监督,变“单兵作战”为“抱团作战”,形成监督合力。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市纪委监委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全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抽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纪委监委进行联合监督,紧盯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招标投标、房产交易、质检监理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对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全年共处置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42条、查处问题28个。协同市纪委监委进行“回访”教育,对监督联系单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让掉队干部重拾信心;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9.18”专案工作,回访教育受处分及问责人员10人次。
据统计,2019年,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35件,同比增长3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同比增长61.11%,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