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县出台《全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防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依纪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人防系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人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专项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巡察办对县人防办、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督查。重点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人防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情况、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相关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强化对外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专项治理期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织对2013年以来全县各级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项目预算、资金上缴使用管理进行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及时向专项治理办公室移交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与住建、人防、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强化督办督查加强重点指导。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督查督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的处置请示报告制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问题典型的线索,要加强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涉及敏感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县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对纪检监察室处置的问题线索、查处案件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特别是对挂牌督办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处置质量。
加强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人防系统工程项目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违规出租人防工程等方面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玩忽职守等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问题线索处置到位。
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始终坚持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严肃惩处腐败问题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筛选典型案例,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出的风险点、列出的重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大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
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特别是国家重点防空部门,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既查找面上的问题,还要聚焦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甚至出现腐败窝案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强化跟踪问效务求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对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监督,督促人防系统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推动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