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把惩治的震慑力与制度的约束力、政策的感召力、文化的影响力叠加起来,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厉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重大疑难案件领衔办理、典型案件直查直办和重点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领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74件,立案1048件,党纪政务处分1026人,留置55人,移送检察机关79人。
推进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查办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加强分析研判,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
针对红河县套取财政资金、建水县“红顶协会”、泸西、建水统计造假等问题,红河州分别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发案原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切实推动消除案发因子,堵住制度漏洞,补强薄弱环节,2019年,共向红河县、州能源局等县市和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
针对泸西、建水统计造假问题,州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紧盯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法,运用好“2+1+1”监督模式,采取蹲点式、体验式、交叉式等监督方式,深入开展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严肃纠正查处一批统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有力有效推进“以案促改”出实招、见实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深化教育警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办案“后半篇文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定期回访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体现组织关心,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屏边县纪委监委对11名受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帮助解开思想“疙瘩”,鼓励其在工作岗位上重振旗鼓、积极作为。回访教育结束后,建立回访工作档案,并把回访情况向受处分干部单位反馈,督促回访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真正为受处分干部打开心结。
与此同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做实做细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分类别分层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持续形成震慑。
金平县纪委监委以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打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进行廉政宣誓等“套餐式”警示活动,让教育内容丰富、有深度,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2019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8场次,23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绿春县纪委监委坚持不遮丑、不护短,用活用好通报曝光这一有效抓手,持续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通过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绿春廉政网等“主流媒体+自有媒体”相结合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2019年,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5批57起81人,其中在电视台通报曝光12批28起42人。(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