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不仅受了教育,更感到了责任,今后我一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是盈江县纪委监委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的一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采取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纠正,已经成为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
2019年,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2人次,同比增长91.74%。
一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把“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突出政治机关属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中,通过“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工作方法,让党员、干部真正知错改错,重新回到正确轨道上来。2019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7人次,同比上升105.26%。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体现政策温度的同时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下猛药去沉疴。2019年,运用第四种形态16人次,同比增长6.67%,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为增强运用“四种形态”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从政治、纪法、社会三个层面来把握和衡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从2018年的第一种形态占比47.1%、第二种形态占比12.4%、第三种形态占比28.1%、第四种形态占比12.4%,到2019年的第一种形态占比50.43%、第二种形态占比26.29%、第三种形态占比16.38%、第四种形态占比6.9%,数据的背后,反映的是该县纪委监委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良好成效。(罗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