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图解2019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12 08:00:1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坚决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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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人,占52.2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人,占27.8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占9.0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19人,占10.80%。

从立案审查情况看,扶贫领域立案审查3件5人,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12件20人,其他61件69人。

从受处分人员类型看,科级干部20人,占20.28%;一般干部16人,占16.22%;农村党员19人,占19.27%;其他人员16人,占16.23%。(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