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覆盖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9-02-11 08:11:02   来源:丽江市纪委

按照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丽江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掀起宣讲《条例》的热潮。

《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市、县区纪委监委成立宣讲工作组,组建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所属地区、部门开展宣讲,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镇、农村,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确保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宣讲全覆盖。

市、县区纪委监委各宣讲团成员结合单位、部门、地方实际,认真撰写宣讲提纲,从发展历程、基本架构、特点、新形势下如何做合格党员、案例剖析等多方面,深入浅出进行讲解,让广大党员干部通俗易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牢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门必修课,让《条例》成为必备书、案头书,长期学、时时学,学深学透,身体力行。

市纪委监委由联系5个县区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执纪监督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组成宣讲团,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分别到5个县区开展宣讲工作;市直部门的宣讲工作由各纪检监察组负责,目前,市纪委监委深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宣讲工作基本结束,宣讲团成员共深入到90多个单位、部门宣讲,覆盖8000多名党员干部。

每一场宣讲报告会上,宣讲团成员从修订《条例》重大意义、《条例》的修订历程、修订变化、内容结构、修订的目的意义等方面作了深入讲解,并结合近年来市、县区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对新《条例》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对新《条例》八大亮点、纪律红线、新增内容和修订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5个县区纪委监委同时组建了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执纪监督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组成的宣讲团,由县区纪委常委带队,分别到全市65个乡镇(街道)、300多个村委会开展宣讲工作;县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县区直部门宣讲。目前,各县区宣讲团开展宣讲300余场次,覆盖3万多名党员干部。

在宣讲过程中,各宣讲团成员还组织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进行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宣讲,听了宣讲团成员的讲解,让我们对《条例》有了更深入理解,对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认识,知道了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要严守纪律,不踩雷区,不越红线。”

通过认真聆听宣讲,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继续保持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深入理解、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严于律己,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