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宣讲对我触动很大,没有想到宣讲中提到的违纪违法案例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身上,以后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了”。在宣讲结束后,澜沧县木戛乡政府一位党员干部说道。
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组建18个宣讲团,深入全县79个单位宣讲《条例》,此次宣讲活动采取“机关+派驻”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即县纪委监委机关派出4个宣讲团,负责全县20个乡镇的宣讲工作,13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负责5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宣讲工作。
宣讲团在木戛乡宣讲《条例》
“此次宣讲内容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修改和新增的条款,并就如何将遵守纪律转化成日常习惯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并结合澜沧县近年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和条例修订背后的案例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既易于理解记忆又发人深省。”负责木戛乡、糯扎渡镇等5个乡(镇)宣讲工作的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说。
宣讲要求,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广大党员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高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