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由云南省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监委)由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省监委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省纪委省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有领导职能。
省纪委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省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省纪委省监委机关2018年共设2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监督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2个部门(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省委巡视机构下设巡视办、第一至第十巡视组。
单位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省纪委办公厅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
2018年末,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4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契机,紧紧围绕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这一重要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深入排查云南政治生态污染源,坚决清除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推动云南政治生态从根本上好转,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云南“辨识度”,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历史进程中做出了云南贡献。
1.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政治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工作的根本准则、目标取向、具体行动。2018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对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情况开展巡视,强化“政治体检”,督促落实洱海等治理保护问题整改;及时调查处置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共问责87个单位、1015名领导干部;全力配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共办理移交信访举报8批946件,督促落实立行立改的2批24个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208件,处分249人。健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对省管干部提出建议不宜提拔或重用27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
2.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省本级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621件,同比上升40.1%;立案审查省管干部案件74件,同比上升17.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同比上升12.7%;采取留置措施22人。认真开展“天网2018”专项行动和全省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追回外逃人员25人。
3.坚定不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7个,处理1115人,给予党纪处分794人。
4.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不断增强全覆盖监督实效。2018年,省委第四轮巡视选取与脱贫攻坚工作关系密切的省直部门,并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同步开展专项巡察;第五轮巡视对2018年、2019年计划脱贫摘帽的30个贫困县(市、区)开展专项巡视;第六轮巡视将省直机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纳入专项巡视内容。
5.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省纪委两次召开88个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部署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6.深化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如期组建挂牌,共转隶干部1240人。全省监察对象由35万人增加到157万人。在改革探索实践中,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工作的提速、提质、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0人。其中:行政编制4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由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84辆,在编实有车辆8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收入合计16164.02万元(未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8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64.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本年决算收入数较2017年减少29.2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因预算执行进度滞后,年末出现资金结转结余1081.43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数虽小于2017年,但因延续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金额资金,且在年度内极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本年实际资金收入(本年收入数与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之和)多于上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支出合计166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8.86万元,占总支出的56.42%;项目支出7274.56万元,占总支出的43.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决算数较2017年14647.76万元增加2045.65万元。其中:2018年,省纪委基本支出增加1581.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64.2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因监察体制改革,用于保障检察院转隶人员、遴选人员、选调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因工资调整,单位关于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新增人员精神文明奖、一次性年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2018年度,省纪委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再造,新增了省纪委省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大额经费支出项目;同时,对部分项目支出进行了调减。例如,为严格践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件要求,单位积极压缩经费开支计划,减少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项目支出;对上年度一次性支出项目经费,如中央巡视组在滇工作保障经费、补助全省派驻机构办案场所建设经费,2018年度不再支出。增减相抵后,2018年项目支出实际增加464.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941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1.45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人员(检察院转隶人员、遴选人员、选调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 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精神文明奖、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发放。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7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3%,较2017年增加1016.8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4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7%,较2017年增加564.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监察体制改革、惩治腐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项目支出共计7274.56万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64.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省纪委省监委因公出国(境)专项、大案要案查处专项、省委巡视办运行专项等项目经费均有增加,并新增加成立监察委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读本》、省纪委《云南党风》建设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项及2017年的一次性支出项目的经费均有调减,但总体而言2018年项目支出经费较2017年仍有增长。
具体来看,2011101行政运行经费25.31万元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经费1000万用于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过程中差旅费、办公费、委托鉴定费等支出。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249.25万元用于纪检监察事务专项支出,包括:省委巡视机构经费支出1618.67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副省级领导自雇费4.32万元;成立省纪委省监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1236万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经费426.29万元;全省党风(含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考核专项工作经费68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行经费1500万元;《云南纪检监察》刊物经费300万元;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经费500万元;原计划用于《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读本》专项经费,后报经省财政同意调整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14.9万元;党群口课题研究经费9.20万元;省纪委《云南党风》建设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金271.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045.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同支出决算说明与上文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8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5%。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6928.37万元,2011103机关服务142.34万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1000.00万元,2011150事业运行62.45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249.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3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7.3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91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45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454.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9.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6万元,完成预算的6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31万元,完成预算的25.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8.98万元,完成预算的9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5.7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省纪委在2018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在充分分析部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8.28万元,增长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8.31万元,增长48.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119.38万元,增长3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79.41万元,下降85.77%。
总体来看,2018年,省纪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执行财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模,极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虽然较上年度略有增涨,主要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刚性的工作和经费支出相应也随之增加,而公务接待等能压缩和削减的支出则大幅下降,全年无外事接待,无重大接待。例如:因公出国(境)费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原反贪、反渎部门、预防犯罪等部门承担的追逃追赃工作也相应转至省纪委省监委,因此单位用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境外追逃追赃的实际支出随之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2018年末,单位实有公务用车84辆。省纪委省监委成立后,省检察院相应转隶了85位干部和10辆公务用车至省纪委省监委,全省监察对象由35万人增加至157万人,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用车支出明显增加。公务接待方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省纪委省监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对超标接待部分一律要求自行承担,大力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31万元,占4.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98万元,占92.97%;公务接待费支出13.18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31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7人次。开展方向为:国际合作室承担的国际追逃追赃任务及国际反腐败共建合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8.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主要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和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纪检系统业务交流访问,或因工作需要,应上级纪检系统、同级党委安排的相关接待工作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4.62万元,增幅83.52%。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预防职务犯罪人员与工作均转隶到省纪委省监委,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因监察对象范围扩大而增加的工作任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及其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活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091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2.21万元,固定资产47535.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67.4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8年,为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省纪委开展了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加之本年资产正常增减变动后,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1.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7.38万元。主要是由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和价值进行了历年差错调整,调减房屋建筑物286.59平方米的同时调增账面原值4018.66万元;年末车辆增加10辆,经资产清查并新增调入车辆后仍需调减账面价值109.58万元;2018年报废报损资产355项,账面原值581.4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9.62万元(本年政府采购服务主要于雨花工作点建投物业服务购买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因省纪委省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故附表10—附表14均以空表形式报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省纪委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云南久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为期九个月的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并根据瑞华事务所云南分所专项审计报告及财政厅审批意见,对房屋、车辆、设备、无形资产等卡片的价值、分类等信息按照资产清查结果和修正结果进行了变动。
“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年末数2.67万元,相较年初数减少121.76万元;“其他应付款”738.16万元,相较年初数减少78.76万元。分析原因:单位聘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期双边挂账(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同质资金进行了清理调账,并根据清理结果对相关个人欠款进行了催收。此外,其他应收款也因单位收回代垫的水电费等往来资金后金额逐步缩小。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