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能力培训

发布时间:2019-12-03 10:27:27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近日,昌宁县开展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监察联络员专题培训,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能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监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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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总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重视不够,乡镇纪委在指导上力度不够,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抓不住重点、当老好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不驻村,监督履职难……”培训从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入手,找准基层监督存在的问题,让参训人员深刻认识自身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的角色和责任,转变了认识,强化了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训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村级监察联络员应做什么、怎么来做等课题,重点讲明、讲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联络员的职责定位,明确监督工作中的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

培训要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推广“勐糯经验”,探索“昌宁模式”,发挥好乡镇纪委作用并带动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学习,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摆正位置,做到会监督、能监督、敢监督。监察联络员要深刻认识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的意义,大胆履职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最基层的纪委,是群众身边的‘监督哨’,最能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位置和作用都尤为重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针对当前全县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违纪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形势,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在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上发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监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曾春  熊健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