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精准监督 去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81人次

发布时间:2019-04-16 08:04:27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8年以来,威信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81人次。

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常态。坚持关口前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细化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步骤,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症下药。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责令改正。

加强监督,动辄则咎重惩治。在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警醒作用的同时,积极践行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究、绝不放过,防止党员干部从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同时,也借助省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干部廉政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在重要工作节点和节假日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洁提醒短信,持续强化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惩前毖后,严肃惩处重遏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办案能力,严格区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依纪依规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的“极少数”,切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8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5人次,占比5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9人次,占比2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3人次,占比12.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比7.7%。(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