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05 17:49:55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东川区汤丹镇达朵村委会原副主任徐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达朵村委员会副主任徐健违规私自收取农户建房保证金5000元/户,共计4万元用于个人开销。2017年9月,徐健以代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事宜为由,收取达朵村村民韩某某的银行卡、身份证等材料,在款项拨付后,将韩某某银行卡内的4万元农危改补助资金私自取出用于个人开销,导致韩某某农危改房建设停滞。2019年9月,徐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东川区因民镇大菁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忠全虚报异地扶贫搬迁补助问题。2017年7月,时任大菁村党支部书记杨忠全在协助政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过程中,将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本人及亲属相关资料报送审批,骗取异地扶贫搬迁补助共计8万元。2019年8月,杨忠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扣缴。

3.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何关全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在东倘公路征地过程中,时任铜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关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没有认真审核《东倘公路东川区铜都街道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花名册》内容的情况下即签字认可,导致时任块河村主任杨朝华与杨正平等7人(均被判刑),先后多次虚报被征地面积,并冒领征地补偿款,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2019年8月,何关全受到全区通报批评问责。

4.禄劝县乌蒙乡舍姑村委会舍姑组原副组长李荣章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乌蒙乡舍姑村委会舍姑组组长李某某(非中共党员,已辞去组长职务)、副组长李荣章违规截留13户低保户的低保卡。2018年5月,李荣章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的方式,挪用低保金5.42万元用于村内公房建设等支出。直至2018年11月,李荣章才将截留挪用的低保金共计8.17万元退还低保户。2015年,在舍姑组实施退耕还林期间,李荣章与李某某商议后,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共计49.63亩。其中,李荣章户虚报面积3.46亩。2019年6月,李荣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寻甸县新田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朱朝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8年8月,朱朝文私自领取金所街道办事处拨付的新田社区生活垃圾清扫清运费3.91万元,先后用于家庭、个人的开支,未兑付给参与清扫清运垃圾的村民。朱朝文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朱朝文被给予撤销新田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6.宜良县马街镇马家冲社区副主任董绍春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时任马街镇马家冲社区副主任董绍春、兴隆村委会副主任韩唐忠、洋喜村委会副主任黄开贵、前卫社区副主任罗兴兵,南羊街道福谊社区副书记袁光福,在负责村委会(社区)民政工作期间,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剔未剔,先后导致6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仍连续多月领取低保金共计2.81万元。2019年8月,董绍春、韩唐忠、黄开贵、罗兴兵、袁光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