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 文化局长被4.9万元轻松“绊倒”

发布时间:2019-11-01 11:20:27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由于我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放松了思想警惕,没有抵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违反了党纪国法,我已深刻认识到我的错误,我也感谢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文山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原局长王保剑在忏悔录上写下了这段话。

经审查,2010年至2012年,王保剑在担任文山县文化局局长、文山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监管对象网吧老板贿赂款共计4.9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经文山市监委给予王保剑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2月,经文山市纪委给予王保剑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贿赂”从字形上讲,“贿”是共同发财,“赂”是各取所需。一旦心中有了裂缝,周围的“苍蝇”“蚊子”便会扑面而来,他们处心积虑向你靠拢,引你上钩拖你下水,以小的付出换取大的利益。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不是个人捞取好处、私下交易的工具。要不忘初心,坚守原则,在政商交往中更应慎之又慎、防之又防、严之又严,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方能做到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聂绪诚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