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0-02 09:54:00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近日,文山州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西畴县兴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艾永健、镇党委副书记李文发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西畴县兴街镇政府在组织三光、清河、甘塘子、拉孩4个村委会1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兴街镇2015年第二批切块到县资金项目和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中,艾永健、李文发分别作为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养殖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监管不到位,致使兴牧牧业有限公司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众组织实施的二元杂母猪养殖项目不成功,没有达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众增收的经济效益、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社会效益、提高扶贫开发成效的扶贫效益。此外,在2017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艾永健作为兴街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文发作为挂钩龙坪村委会的领导,不认真履职,致使兴街镇夹沟寨、老房子村小组4户农户未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漏评。对此,艾永健、李文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艾永健、李文发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文山市交通运输局驻秉烈乡迷勒湾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王林荣工作不严不实、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问题。2018年3月,王林荣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全村扶贫工作总体统筹协调不力,对全村农村危房改造拆除进度、2018年脱贫和未脱贫户数人数、贫困发生率等情况不掌握;作为大木克村小组“四包”责任人,未深入贫困户家中排查,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中不了解“四包户”的具体情况、困难和短板;不服从安排,拒绝挂村领导安排其开展农村危房拆除、加固等相关工作。2019年6月,王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丘北县新店乡政府副乡长周波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丘北县新店乡在兑现2017年产业补助时,未严格按照县级方案开展验收工作,致使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养猪仔分别领取1000元补助款,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养猪仔和栽种辣椒领取1200元补助款,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养能繁母羊领取3000元补助款。周波作为新店乡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兼乡扶贫办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周波受到通报问责。

4.丘北县天星乡政府副乡长涂云凤工作作风不实不细问题。2017年7月至9月期间,丘北县天星乡古勒村委会工作人员两次向涂云凤报告“下羊伍村李某某等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重建入住后未通生活用电”的情况后,涂云凤仅安排和要求村委会工作人员尽快统计汇总后统一协调解决,未及时跟踪督促落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协调解决,造成李某某等3户较长时间不通生活用电。涂云凤作为挂钩古勒村委会的乡领导,工作不实不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涂云凤受到通报问责。

5.广南县杨柳井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先懿等4人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问题。上级考核抽查发现:杨柳井乡海子村委会汪家坪村小组郑某某户因病、因学贫困,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漏评。黄先懿作为海子村委会挂钩领导,对工作指导不够、督促不力、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汪克华作为村党委书记,挂钩汪家坪村小组工作,对群众反映贫困情况重视不够,走访调查不深入,工作落实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谢鋆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挂钩汪家坪村小组工作,对工作指导不够、调查不深入,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周开贤作为驻村工作队队员,走访调查不深入,动态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汪克华、谢鋆、周开贤分别受到谈话诫勉问责,黄先懿受到通报问责。

6.马关县马白镇财政所干部张开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张开明在任方山村委会挂钩工作队长期间,对方山村委会的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安排不力,对危房改造验收材料上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方山村委会连续出现2户农户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未竣工的条件下将补助资金全额申请兑付给农户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张开明受到诫勉谈话问责。

7.广南县那洒镇龙汪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殷林洪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殷林洪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和阶段性清理工作中,对农村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未按照低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应退尽退,导致长箐村小组公职人员晏某某户家庭成员2009年12月至2018年2月违规享受低保金20734元,殷林洪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殷林洪受到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