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12 16:00:00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开远市碑格乡党委书记李建荣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5月2日,李建荣在碑格乡“五一”劳动节值班带班期间,以巡查矿山为由违规安排乡政府值班驾驶员驾驶值班车辆拉载其及亲属前往“黑巴草场”游玩,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27日,开远市纪委给予李建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追缴。

2.个旧市大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胡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和2018年春节期间,胡瑞违规收受红河大道拆违工程承揽商送给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000元及月饼等礼品,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22日,大屯镇党委给予胡瑞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党总支蚂蚁村党支部书记黄发生等人组织外出考察期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8日,西三镇蚂蚁村党总支蚂蚁村党支部书记黄发生及蚂蚁村村民小组长黄飞云、副组长黄明东组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并邀请时任蚂蚁村党总支书记寇玉明、村委会主任曾虎龙、副主任陈荣3名干部共计33人到泸西县、宜良县考察学习村庄管理及客栈、农家乐经营经验,其间违规到阿庐古洞景区、九乡风景区旅游,并用村小组集体资金支付两处景区门票费用合计5920元。2019年6月12日,西三镇党委给予黄发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寇玉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曾虎龙诫勉问责,给予黄飞云、黄明东通报批评,给予陈荣诫勉谈话,用集体资金支付的门票费用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