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网安队长落网了

发布时间:2019-09-07 08:11:52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被告人陈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的涉案款60万元,其中44.3376万元属违法所得依法没收,15.6624万元折抵罚金上缴国库。”2018年11月,随着法槌的落下,昔日的网安大队长已没了往日威风,沦为了一名阶下囚。

经查,2007年至2016年,陈健在担任文山(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网吧老板王某某、冯某某等人送予的现金共计44.337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8年11月,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陈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退缴的涉案款60万元依法没收,其中15.6624万元折抵罚金上缴国库。2019年4月,陈健被文山市纪委、市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执纪者说】

少数执法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求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视法律如儿戏,心中没有对法纪的敬畏,把权力当成捞取利益的资本,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不断加强法纪学习,强化法纪观念,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刘娅  何元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