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财政厅全厅党员干部深刻汲取秦光荣案教训,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确保“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近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与省财政厅党组联合召开肃清秦光荣流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集体约谈会。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分别约谈厅党组成员的基础上,对厅属各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厅属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要求,一方面要认真检视,坚决肃清思想认识上的流痕和残余。从目前情况看,部分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偏差乃至谬误:对流毒类的言论缺乏敏感性;对流毒类的“糖衣”缺乏警惕性;对流毒类的潜规则缺乏斗争性;对流毒类的破坏性缺乏辨别力。汲取秦光荣案的深刻教训,不仅要勇于揭批秦光荣流毒及曹建方、罗敏等余毒影响,更要做到以案为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与之作更为坚决彻底的斗争。
另一方面要严格整改,坚决肃清纪律作风上的流弊和阴霾。各基层党组织要将“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认真梳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情况,把中央、省委专项巡视、省纪委监委发出监察建议及工作提醒的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位;要进一步主动清淤除毒,对秦光荣、曹建方任职期间批示交办事项进行梳理,对大额资金安排进行延伸检查,限期上报情况结果;要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持续深入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对照检视机制、查找问题机制、思想汇报机制、压力传导机制、管理监督机制,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纯起来、活起来;要进一步扛实监督责任。要重点抓好机关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和工作落实,履职尽责,与派驻机构一同构建立体化的反腐败惩防体系,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发挥积极作用。
省财政厅分管副厅长也就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以案促改”的政治自觉;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深入整改存在的问题;勇担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近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还将集体约谈综合派驻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努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杨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