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制发监督建议函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9-01-11 07:55:49   来源: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

近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探究原因,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发出了《监督建议函》,推动办公厅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建议函》指出,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多名处级干部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履职不到位被问责追责,给机关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从中反映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建议函》明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机关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适时开展以机关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为重点的纪律作风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派驻监督是“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相辅相成。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自组建以来,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主责主业,既抓好日常监督,又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向驻在机关全体干部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监督“探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向驻在部门党组发出《建议函》,是落实中央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精神,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实践。在下步工作中,纪检组将对《建议函》研究办理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建议得以落实生效,推动驻在部门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严世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