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县纪委监委切实扛牢监督职责,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开展监督,多次深入坡头镇、以勒镇、赤水源镇、花山乡等乡镇,沉下身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部分单位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农危改清零工作滞后等问题,约谈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25人。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对村级“小微权力”实行清单内容、办理事项、运行过程、办理结果“四公开”,并采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公示,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公示,发现并纠正突出问题634个。
创新监督方式,从县纪委监委机关选派督导员进村入户开展“蹲点式”监督,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干部作风等情况,采取入户核实、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12大类。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分两轮对16个乡镇(街道)和16个县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和监督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各类问题236个,立行立改问题73个,梳理并移交办理问题线索46件。
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较轻微的,及时教育提醒;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直查快办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共立案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人;问责36人,问责单位5个,组织处理3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38人;通报17批52个问题93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