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查组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做到具体详实,见人见事,拟处理意见必须经监督检查组集体讨论形成,做到简明扼要。”日前,文山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2019年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集中培训会议上强调。
今年来,该州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强化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文山州各县(市)、州级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三顺一倒查”的要求,深入查找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排查出的问题见人、见事、见物、见资金,并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领域项目清单、扶贫领域资金清单。对发现问题的纠正整改,追责问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据悉,该州8个县(市)、68个州级部门按要求开展了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共排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3件,立行立改251件,移交问题线索72件,初步核实62件,未办结44件,予以了结10件,给予提醒谈话20人,问责处理2人。
开展监督检查,履行监督专责。州纪委监委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对2019年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通过谈话了解、调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对8县(市)、15个州级部门开展检查。检查内容是各级党委(党组)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县(市)、乡(镇)、村党组织三级书记落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情况,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情况等。为确保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县(市)检查组对每个县(市)至少随机抽查5个县(市)级部门、3个乡(镇),每个乡(镇)2至4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5至10户农户。经了解,该专项检查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0个,其中立行立改86个,限期整改57个,拟作为问题线索移交57个。
“一些党员干部不知敬畏、心存侥幸,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支、作风不实等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创新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攻坚促进脱贫攻坚。(雷军艺 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