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通报1至7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19 08:31:43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普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盯紧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追责。

1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并录入云南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表系统问题线索782条,问责追责处理11个单位、人员1132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通报曝光82批247起典型案例涉及干部343人。

从问题线索来源看,监督检查中发现541条,占总数的69.18%;上级交办、领导批办74条,占总数的9.46%;协调职能部门移交44条,占总数的5.63%;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移交40条,占总数的5.12%;巡视巡察移交19条,占总数的2.43%;其他37条,占总数的4.73%;审计、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移交27条,占总数的3.45%。当前,行业扶贫部门主动发现问题、移送问题线索仍然较少,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发现。

从受理问题职级来看,涉及县处级7件,占总数的0.9%;涉及乡科级干部258件,占总数的32.99%;涉及一般干部50件,占总数的6.39%;涉及事业人员85件,占总数的10.87%;涉及农村干部307件,占总数的39.26%;涉及其他人员75件,占总数的9.59%。扶贫领域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易发多发。

从受理问题线索类型来看,涉及失职失责623件,占总数的79.67%;涉及贪污挪用20件,占总数的2.56%;涉及截留私分6件,占总数的0.77%;涉及优亲厚友21件,占总数的2.69%;涉及虚报冒领12件,占总数的1.53%;涉及雁过拔毛6件,占总数的0.77%;涉及强占掠夺13件,占总数的1.66%;涉及未精准识别17件,占总数的2.17%;其他类问题64件,占总数的8.18%。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突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过程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问题仍然易发多发。

从问题线索涉及领域来看,涉及特色产业脱贫33件,占总数的4.22%;就业扶贫4件,占总数的0.51%;易地扶贫搬迁67件,占总数的8.57%;教育扶贫6件,占总数的0.77%;健康扶贫5件,占总数的0.64%;农村危房改造123件,占总数的15.73%;生态保护扶贫23件,占总数的2.94%;综合保障扶贫49件,占总数的6.27%;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90件,占总数的11.51%;扶贫扶志50件,占总数的6.39%;财政投入保障33件,占总数的4.22%;金融扶贫支持2件,占总数的0.26%;土地政策4件,占总数的0.51%;人才和科技支持17件,占总数的2.17%;精准识别24件,占总数的3.07%;其他类252件,占总数的32.22%。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扶贫扶志等方面问题仍然是当前脱贫攻坚的短板。

从受到问责以上处分人员问责重点类型来看,因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被查处115人,占总数的58.38%;因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被查处8人,占总数的4.06%;因监管职责类失职失责被查处20人,占总数的10.15%;因腐败类问题被查处34人,占总数的17.26%;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类问题被查处20人,占总数的10.15%。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够的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