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自2018年底以来收到的143项中央、省转移支付扶贫资金是否按期按规拨付?请把相关台账、凭证提供一下。”这是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督促市财政局到寻甸、禄劝、东川、嵩明4个县区,开展扶贫资金监管及小额贷款工作专项调研的一幕。
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靶向出击,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加强过程监督,促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向纵深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准确把握纪检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参加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开展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指出班子成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发挥好驻在部门力量,督促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下沉到基层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21个,除立行立改的问题外,向市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2个。
健全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等关键点,督促部门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印发《昆明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严格监督执行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严把资金支付关口,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组织被监督单位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督促被监督单位制定“五个清单”,严格把关,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一报告两清单”,统一建立台账。督促市财政局制定了市级扶贫资金清单,并将中央、省、市扶贫资金清单及时转发各县区,同时要求县级财政明确县级扶贫资金清单范围。主动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制定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昆明市财政局整改方案》,对涉及财政整改事项及时进行分解分办,细化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组将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执纪工作,加快整合驻在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扶贫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每项扶贫资金都能落到实处,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李睿 李抒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