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兔峨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强调要以“四个要”扎实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主体责任履职要到位。各党(总)支部要切实担负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主动研究部署工作,做履职尽责的引领者;各党(总)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在管班子、带队伍上动真碰硬,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模范执行作用。
“一岗双责”结合要同步。乡党政班子成员要紧密结合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好分管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使业务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同研究、相融合、齐推进。
专责监督职责要紧跟。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党内专责监督机关的优势,充分调动村级监察联络员、廉政监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到哪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微权力清单”要完善。要紧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安排,对照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开途径,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海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