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胜县纪委监委在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的过程中,坚持挺纪在前,对扶贫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视,紧盯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政策落地、领导责任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有效发挥监督员和预警员的作用,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细。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县委政府督查室、审计、公安、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理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与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巡察机构、村监委之间的关系,统筹整合全县监督力量,在监督中形成涵盖各个专业门类的强大监督合力,形成“1+N”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精确发现脱贫攻坚各个环节中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反馈,及时纠正,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组的优势,实现靠前监督。充分发挥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有力监督。凸显4个县委专职巡察组的巡察监督功能,着力发现并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积极发挥全县150个村、居、社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探头”作用,准确收集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脱贫攻坚的“神经末梢”。
突出重点抓监督检查。把各级各部门的“关键少数”和要害岗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脱贫攻坚中负主体责任的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扶贫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加强对项目审批、扶贫资金物资发放管理方面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大对资金管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强力的监督保证扶贫各项工作都能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适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按照脱贫攻坚常态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纪律检查。上半年,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检查4次,发现问题51个,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1条,对15个乡镇党政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次,压实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