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乡天宝村马鹿塘一组小组长私分4户农户部分低保金,1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2名党员干部、1个基层党组织被问责;大厂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被施工方冒领,2名党员、干部受处分,1名党员干部被约谈;遮岛镇弄么村1死亡人员仍领低保,3名干部被诫勉谈话……
今年来,梁河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进行严肃问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担当实干。截至目前,18人因扶贫领域“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被处理。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的多发易发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蹲点监督等,深挖扶贫领域失职失责行为。对脱贫攻坚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问题频发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应当发现而不能及时发现脱贫攻坚中的问题,发现后未处置未报告的纪检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1至6月,全县处理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12人,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6人,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
据悉,为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领域问题发现和查处能力,4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召开2019年纪检监察系统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专题培训班,就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抓住监督的重点、如何灵活运用监督方法等方面内容进行详实生动的讲解,县、乡、村167名纪检干部受训,切实把培训作为“磨刀石”,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问责是把利器,用好了可以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但如果问责简单化,不仅救不了人、治不了病,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也削弱了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县纪委监委在问责工作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既查清责任事实,又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根据问责事由的性质、情节和问责依据,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重的重问,该轻的轻问,有效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实现问责初衷。
“把问责板子打到该打的人身上,确保盯对人、问准人,做到该问的一个不落,不该问的一个不问。通过精准问责,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城拔寨的冲刺期,时间紧、任务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孙丽谦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