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成立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施甸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联动方案》,要求县扶贫、财政、民政、住建等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及时向所在的派驻纪检组进行反映,各派驻纪检组要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处理,形成信息有效共享、线索及时移送、监督检查扎实、工作推动有力的联动机制。
建立“包案下访”机制。以上级纪委转办件和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为重点,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包案督办带信下访,重点核实信访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通过与实地调查研究、详细了解情况、听取举报人意见,督促、指导承办部门认真核实,查清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对于脱贫攻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实行每案必曝机制,在县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曝光,释放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同时充分运用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通报曝光9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54场次。
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制定了《施甸县脱贫攻坚督查指挥部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派出13个督查组到全县各个乡镇一线驻点,实行一对一定点监督,定期调研走访,对脱贫攻坚履责不力的乡镇党委、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并对存在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的每一项工作。(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