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13 08:11:4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8年以来,勐腊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使项目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和项目在阳光下运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确定脱贫对象的过程中,各村严格按照“三评四定”程序对贫困户进行确定,对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要求进行公示,从源头上杜绝扶贫对象不精准,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的现象。通过张榜公布、会议公开、通报公开等方式,按季度将有关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发放情况、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情况向村民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知情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抓实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平日常提醒,勤教育,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建立微信工作群,每逢重要时间节点,推送“廉政微提醒”,打造“指尖廉政微课堂”,使基层党员干部随时接受廉洁教育。同时抓实警示教育。适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每年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参观服刑人员劳动改造,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学法守法。

持续发挥委机关专责监督、派驻监督、乡镇(农场)基层监督、巡察监督为主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作用,力求同向发力。同时发挥乡镇、村委会一级对基层的监督优势,形成由乡镇纪委专责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监督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群众民主监督的监督格局。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情、民情熟悉的优势,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除了对财务、村务公开进行有效监督外,还对村级事务决策进行重点监督,如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决策过程是否按程序召开会议进行讨论,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决策实施中是否按要求进行。

对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核查出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处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本部门、本村在扶贫领域存在严重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化责任追究,倒逼扶贫责任落实。(冯宏伟  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