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涧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坚守定位,严防“大水漫灌”,以精准监督助力脱贫攻坚。
列清单定制度,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脱贫攻坚的责任,县委紧盯乡镇党委第一书记、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队长以及队员等脱贫攻坚工作中的10类“关键少数”,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两个第一”“双考核”工作的通知》《南涧县乡镇党委第一书记精准扶贫职责清单(试行)》等10个清单,共76条职责。职责清单以扶贫资金落地入户、扶贫项目实施、驻村工作队管理、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等为重点,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抓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责任,用清单明确任务,理清责任,严防“关键少数”脱贫责任不清,确保脱贫攻坚履责有据可依,失责有据可查。
细化工作职责,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九项工作机制,即一年两例会制度、一月一报告制度、提级办理制度、信访举报快处快办制度、问题线索发现制度、通报曝光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制度、分析评估制度、联合督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同时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制定《南涧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和脱贫攻坚“铁十条”“十个不准”,细化量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创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五天四夜”工作制,利用微信定位功能,进行日点名、周报告、月述职、季测评、年考核等,对全县8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384名工作队员进行远程日常监督和管理。在全县开展“三讲三评”活动,促进驻村工作队员发挥作用,督促村组干部主动履职担当,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依靠勤劳脱贫致富。
抓细督查工作,扭转作风集力脱贫攻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的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方案》《南涧县脱贫攻坚落实包保责任体系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等,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整合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组建督查组,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干部作风等问题,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形式,围绕“十查十看”内容,对8个乡镇和县住建局、县教育局等15个责任单位,按照“三顺一倒查”要求,对2013年以来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对照清单查找存在问题,分析职责范围内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形成“一报告两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8个乡镇纪委每月抽查至少1个贫困村、1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和2户贫困户,开展“点穴式”“立体式”和“清单式”督查,以督查问效补短板,护航脱贫攻坚。
常约谈重问责,严管厚爱锻造执纪铁军。围绕“四级书记抓扶贫”,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报制,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清单,召开集体约谈诫勉谈话会议,对全县8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14个行业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0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精准脱贫全面消除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完工率排名后10位的乡镇分管领导、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长进行集体约谈,强化责任落实。对凡是发生在扶贫领域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快处快办。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的,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查处,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行动净化全县政治生态。
2015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170件,其中线索89件。给予通报批评58人,约谈和提醒谈话137人,问责32人;立案审查43件55人,办结43件55人,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7人、政务处分8人。发出通报5期,曝光典型案例26起32人。(陈春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