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富民县紧紧围绕责任落实、问题查办、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工作主线,采取线索摸排、巡察检查、紧盯重点、快查快处各项措施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摸排。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县脱贫攻坚督查问效分指挥部,组成督查问效、专项监督、执纪问责3个工作组,建立“月查月报”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倒逼机制及问责机制,对全县脱贫攻坚责任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周例会、旬报告、月汇总、季通报”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及各镇(街道)纪(工)委为成员的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1月31日,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纪委监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对2018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大营街道、赤鹫镇、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5家单位现场汇报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其他单位作书面汇报。
开展巡察检查,着力解决问题。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分别于2018年1月、7月开展2轮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发现典型问题29个;安排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重点对全县5镇2街道及县级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2轮次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75个;8月份,开展了1轮由县级领导带队的重点检查,发现问题34个。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牵头对嵩明县、宜良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交叉检查;同时,接受市纪委第九检查组、第七检查组对富民县的交叉检查,和省纪委对昆明市开展交叉检查延伸对富民县的重点抽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了第七轮政治巡察,对11个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和其他方面的31个问题。
紧盯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督。针对市纪委第九和第七交叉检查组反馈的共计61个问题,组成5个重点检查组、7个交叉检查组进行督促整改,整改落实到位60个,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1个。对省、市纪委交叉检查组移交的10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5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问责4人、诫勉问责1人、党纪立案1人。针对市纪委监督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对省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中的“施工图和项目库建设不规范” 等4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9人、纠错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2018年,县纪委监委接到上级转办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件,其中省级督办件6件、市级督办件12件,已全部办结。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28条,移交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线索1件,立案审查1人,党纪处分1人。
从严从快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坚决快报快查快处,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严惩不贷。2018年,责任单位完成每月2户的随机抽查任务,共抽查贫困户168户。完成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信息录入工作,2018年1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录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信息1746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县纪委监委排查并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4件,移交372件,已全部办结;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2件,党纪处分10件10人,政务处分2件2人,问责处理29人,谈话处理275人;通报典型问题14批18起37人。(沈鸿雁 李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