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昭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387件,与去年559件相比减少172件,同比降低30.77%。其中,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转办件146件,占总件数的37.73%;自收241件,占总件数的62.27%。
11县市区受理情况中,镇雄县65件,永善县57件,巧家县54件,昭阳区52件,绥江县29件,盐津县28件,彝良县27件,威信县27件,大关县27件,鲁甸县18件,水富市3件。
全市共办理387件。其中,了结184件,占总件数的48.32%;立案审查53件,占总件数的13.7%;未办结150件,占总件数的38.76%。
反映问题总数481个。其中,反映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问题153个,反映贪污挪用扶贫款物问题79个,反映虚报冒领扶贫款物问题58个,反映失职渎职落实不到位问题51个,未精准识别47个,反映雁过拔毛违规收费或收受好处费问题25个,反映其他问题23个,反映截留私分扶贫款物问题20个,反映强占掠夺侵占群众财物问题18个,反映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6个,反映失职未发现或不处理违纪问题1个。
被反映对象442人。其中,乡科级52人,占总人数的11.76%;一般干部6人,占总人数的1.36%;事业单位6人,占总人数的1.36%;农村干部369人,占总人数的83.48%;其他9人,占总人数的2.04%。
从处置方式看,谈话函询21件,占总件数的5.43%;初步核实355件,占总件数的91.73%;暂存待查0件;予以了结8件,占总件数的2.06%;待确定处置方式3件,占总件数的0.78%。
共处理92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23人,诫勉10人,组织处理3人,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1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11人,记大过1人,撤职1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李春林 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