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严查扶贫领域“蝇贪” 增强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9-01-19 08:18:47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8年以来,云龙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六项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严查扶贫领域“蝇贪”,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去年共接收问题线索76件,办结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

层层督办压实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认真参与贫困县纪委书记“一年两例会”,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严肃问责通报苗尾乡、功果桥镇、县住建局等单位脱贫攻坚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干部21名,约谈纪委书记3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15名,县委对包括7名副县长在内的5个乡镇8个县级部门38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认真落实制度机制。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六项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问题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环节强化线索处置,坚持一线监督、一线执纪,从严从快处置问题线索,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重点查看各乡镇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情况,会同审计部门对县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督促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

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从严监督执纪,聚焦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截留套取等向扶贫领域资金财物下黑手的问题坚决严惩不贷。严肃查处通报了漕涧镇等5个乡镇违规安排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农危改补助及长新乡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私设“账外账”问题,问责干部49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237万余元。

规范“五级联动”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扶贫领域“五级联动”平台数据审核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认真参与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平台及扶贫领域“五项机制”月报表数据录入培训,并由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参与,组织全县各乡镇纪委对平台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工作,提高信息录入质量。2018年全县在脱贫攻坚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件964件,办结963件,满意925件。(许洪议  王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