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纪委监委创新机制,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优先查处、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案件查处机制,强化通报曝光、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2018年,扶贫领域立案查处148人,其中问责130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
优先查处,问题线索“零积压”。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大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一律优先查办,并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018年,受理反映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44件,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2502件,办结率100%;排查“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10人。
直查直办,违纪违法“严惩处”。对省、市纪委移交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信访举报和督查发现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问题和欺骗群众、报假数、假扶贫等作风问题,一律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和督办,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案双查,倒查机制“严问责”。对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监督不到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和部门,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传导压力,通报曝光“强震慑”。对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贪污腐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及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层层传导压力。2018年,共通报曝光4批13件23人。(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