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用好用活两个建议书 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3 08:21:09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建议你单位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等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整改……”日前,保山市隆阳区监委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发出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5月,该区纪委监委对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警察杜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相继发现了该局其他多名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经过立案审查调查,该局多名涉案干警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分。针对上述情况,区监委向该局党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该局党委立行立改,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干部职工严管真管,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将日常监督发现、审查调查发现、群众举报以及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下发“两书”的形式为责任单位“量身定制”开出“问题清单”,直击痛点进行“靶向治疗”,同时,明确责任人员、时限和整改要求,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整改落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在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重新修订完善《丙麻乡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职工请假和出差必须填写《请假条》和《出差单》,对不销假的及时提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这是该区丙麻乡在收到区纪委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及时进行整改的情况报告,针对该乡在干部管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丙麻乡及时查缺补漏,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有效推进了问题整改和作风转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发建议书的目的是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发出的‘两书’并非发了就了,必须全程跟踪督办,立行立改。”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通过电话跟踪督办、现场督查、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全面、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建议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问题整改精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屡治屡犯的现象。

此外,该区坚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被处分人现场对自己违纪违法问题作深刻忏悔,案发单位党委(组)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区纪委监委领导以案为鉴对案发单位干部职工上警示教育课一系列规定动作,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起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以点带面推动隆阳区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发展。今年以来,该区共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监察建议9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提出检查建议16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9场次。(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