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像李某梅这样的村组干部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群众敢怒不敢言。”思茅区倚象镇大寨村党总支书记杨忠泽说,“现在可好了,村里聘了特约监察员,小组干部都知道有人在管他们,办事更加规矩了!”
2018年11月14日,区纪委监委对李某梅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区监委成立后,首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村民小组原组长。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区、乡(镇)、村(社区)监督体系。2018年,全区7个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明确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室主任,履行监察职能,确保乡(镇)监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在各村(社区)选聘特约监察员73人,特约监察员根据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把基层监督力量整合起来,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该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治理“村霸”、惩治“蝇贪”等结合起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下发《思茅区关于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中开展专项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抽调纪检、组织、公安、司法人员组成审察组,遍访村组群众,对全区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1937余名村组干部开展全面审察,对村(社区)干部及“两委”任职资格进行联审,重点对政治问题、前科劣迹、群众不良反映、村霸和涉黑涉恶四类问题进行集中排查,防止涉黑涉恶、村霸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成员,确保基层政权风清气正。
随着监察对象的不断增多,为解决乡案区审案件量大人少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开启了乡案区审新模式,按照“合理分区、统一调度、协调联动”的原则,实行片区交叉联审,成立了3个片区联审小组。每个片区由精选抽调的乡镇纪委书记主审,机关、派驻纪检组的业务骨干任副手,统筹各办案单位的纪检专干,负责抓好划片联审区域内的案件审理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拓宽了视野、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业务素质,有效助推乡(镇)纪委(监察室)案件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区乡(镇)纪委(监察室)共对17名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居)小组长进行立案查处,改革成效不断彰显。(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