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用好12项调查措施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

发布时间:2019-03-04 08:25:27   来源:昆明市纪委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五华区纪委监委在推进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规范使用监察调查措施,通过强化内外兼修、强化协作协调、做实做细案件审理“三重奏”不断夯实执纪执法根基,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1+1>2”的效果,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8年使用调查措施500人次,其中谈话23人次,讯问51人次,询问131人次。

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素质,为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托集中培训、支部学习、选送培训、挂职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干部业务素养和知识储备;通过转隶干部与执纪监督一线干部交叉配合,全程参与监督调查工作,强化实践锻炼,将业务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形成纪法贯通、法法一体运作的统筹执纪执法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4期460余人次,为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奠定良好的思想及业务基础。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打通内部衔接机制,明确审查部门、审理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注重分工与合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安排专人进驻办案组同步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与审查调查部门和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衔接机制,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为后续的审理工作和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工作打好“头阵”,确保了案件质量。

定期对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执行到位。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违纪人员年终考核等次评定工作,统一标准,严格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进行认定。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工作作为审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后或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务处分时,对受处分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回访,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对已经恢复党员权利的4名党员进行了回访教育。通过建立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提高了案件后续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建的良好效果。(王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