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2018年全要素使用审查调查各项措施4708次

发布时间:2019-02-15 08:18:54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8年,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要素实践使用审查调查各项措施4708次。

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由原来的3.2万增加到8.6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正确运用监察法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项调查措施,全年对14名国家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实现市、县(区)两级留置措施适用全覆盖,实现“1+1>2”的反腐效果。

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推进,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全市共设置派驻(出)机构149个,其中市级28个,县级121个,实现了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市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全市上下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

同时,该市不断规范执纪执法路径,把依纪依规依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通过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的无缝对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水平。(陈伟孝  闫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