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2018年实践运用12项调查措施共939次

发布时间:2019-01-01 08:30:46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8年,呈贡区纪委监委按照能试尽试、全要素使用原则,全面审慎、积极稳妥地实践运用12项调查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监察调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使用调查措施939次,其中:谈话593次;询问31次;讯问64次;查询105次;调取115次;扣押17次;搜查4次;鉴定2次;留置8次。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以案代训、专题培训、学思讲堂、外出培训、交流培训等举措,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增强专业能力,准确把握12项调查措施内涵,学懂弄通措施的适用条件、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确保调查措施依法依规运行。同时,克己慎行,主动接受监督,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权力运行。牢牢把握工作职能,完善各项工作规则,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被随意滥用。立足新职责新使命,创新理念思路、工作方法,全要素、多形式积极探索使用12项调查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坚持全面审慎、积极稳妥、规范高效使用调查措施,同时对12种调查措施的适应范围、启动报批程序、流程管控、具体要求等进行严格管理,履行签批审批手续,做到逐级审批、全程留痕,保证各项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精准使用。

凝聚合力,重拳出击反腐。充分发挥合署办公、纪法贯通的体制机制优势,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执纪执法,紧盯重点人和事,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大震慑,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5件68人,同比增长85.71%,移送检察机关4人。立案65件,其中,公检法机关移送7件次,监督检查中发现2件次,上级交办7件次,审查调查中发现19件,审计中发现1件次,信访举报4件次,巡察中发现2件次,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8件次,其他15件次。(马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