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玉溪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规则》全文和相关解读文章、新旧《规则》的对比内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领会、迅速贯彻落实,切实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执纪者自身绝不能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率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秉公执纪、廉洁用权,才能真正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重任,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玉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规则》的学思践悟作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确保权力不滥用、“利剑”不蒙尘。
“党中央把《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新形势新任务下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说,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则》,在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正确看待、审慎对待我们手中的权力,常怀敬畏之心,严格依照相关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
“新颁布的《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澄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的制定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全力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华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表示。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绝缘体’。”元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说道,《规则》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流程和环节,制定了监督执纪权力的负面清单,是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和纪律红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敬畏规矩、慎欲慎权,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规则》既是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责任;既是程序规范,更是质量标准;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不折不扣执行《规则》,带头守规守纪守法、带头接受监督,让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合规、合纪、合法。”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