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热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9-01-09 07:48:27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式印发,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广播以及网站、QQ群、微信公众号收听收看和转载,并通过印发材料、组织会议学习、专题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对《规则》的学习领悟和掌握,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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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己任,以执行《规则》为准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惩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规定动作,防止权力‘放养’乱作为、权力‘装睡’不作为。我们要不断提升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专业能力,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文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说道。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规则》的制定,正是为了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身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执纪规则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马关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如是说。

富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说:“《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让我们感到了沉甸甸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规则》,强化自我监督,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干部预防监督机制,采取多样化方式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严防‘灯下黑’。”

“要在学习中使《规则》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砚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强调。

“《规则》对如何履行好新时期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及时深刻学习领会、掌握精神实质,自觉遵守和运用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履职担当的典范,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丘北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干部职工会上说。

“《规则》也为我们派驻机构增加了开展工作的硬气和底气,我们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作用,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表示。

“《规则》的出台无疑是安装了‘无影灯’,消灭了盲区和死角,让我们在监督执纪中必须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也看出了上级纪委敢于‘刀口向内’的决心,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踏实工作,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文山市新平街道纪工委书记感慨道。

大家纷纷表示,《规则》的出台为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要带头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切实维护好《规则》的权威;要强化自我约束,细化监督职责,把执纪和执法贯穿起来,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