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切实履行政治职责 抓牢抓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9-12-31 11:26:45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迪庆州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中之重,筑牢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扛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以来,共召开常委会议20次,其中13次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与全州3个县市、1个开发区、79个州级部门签订了《迪庆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党内谈话成为常态。全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由州委常委带队,成立7个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级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只挂帅不出征”问题。

加强政治监督,重视政治巡察和巡视督查整改。聚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监督检查。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共查找问题34条,制定整改措施28条。坚持巡察工作政治属性,提高巡察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八届州委第八轮、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其中第八、九轮巡察重点发现问题299个,问题线索27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08条;第十轮巡察重点对4家州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单位扶贫点开展对村巡察,对2个州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行业扶贫专项巡察。扎实推进巡视和扫黑除恶督查整改工作。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分解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十二巡视组整改反馈问题,全州共认领4大类10个方面22个问题,制定82条措施,已全面整改落实。对省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的20个问题意见已立行立改,并纳入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进行长期整改,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涉及我州需要整改的45个问题意见,已整改完成2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的有43个。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在全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排查各单位内设机构中存在廉政风险的岗位,评定出高等级风险岗位510个,中等级风险岗位447个,低等级风险岗位199个,制定对应防范化解措施2088条。针对全州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突出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检自查、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环节开展工作,通过全面治理整治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打造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全年组织开展4次节假日监督检查工作,共组成78个监督检查组,对280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出台了《迪庆州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2名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清理1个单位库存物品,处置上缴资金22050元。开展公车改革,对改革后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管理,州级对192辆公务用车进行标识、三县(市)完成公务用车标识521辆。推进“基层减负年”各项举措向纵深开展,在全州范围内选取了6个乡镇作为监测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减负情况进行监测,截至11月底,全州发文1638件,占全年目标任务数的66.91%,召开会议443次,占全年目标任务数的82.96%。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严管厚爱。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分批次组织开展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配偶子女个人有关事项查核,2018年以来,对16名干部进行函询、31人批评教育、5人诫勉谈话,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人。重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将党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截至目前,对383名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廉政培训,组织1900余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267名新任职州管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召开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全州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召开全州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州2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

抓实“以案促改”,着力肃清秦光荣流毒。制定下发了《中共迪庆州委“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了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家风教育,以及健全完善政治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等专项行动,坚决肃清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坚持把汲取秦光荣案件教训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召开了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李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