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迪庆州纪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组始终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明确责任、抓住重点、细化制度、强化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从源头上确保各单位规范用权,廉洁从政。
严格报备审核,列席会议监督。列席会议是纪检组开展监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重要方式之一。要求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向纪检组报备,便于纪检组程序把关和廉洁审核。通过直接列席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对明显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一针见血指出,明确提出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会后组织全组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监督单位反馈意见。
提升综合素质,确保精准监督。在主动“融”入各单位,摸清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管理模式和权力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各项制度规定,保证监督工作不放“空炮”。如对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纪检组与党组沟通后,通过设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限,特别是大额资金超出权限必须报党组集体研究的决定,保证了“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强化事后检查,深化过程监督。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科学。(魏承江 和耀宏)